案例:甲乙去商店,商店多找了10元钱,甲说分给乙5元,乙听后未置可否。后甲当着乙的面用10元钱买了彩票,中了5000元,乙此时要求跟甲所中奖金,甲不同意。后二人发生争吵,福利彩票中心由此得知这10元钱属于无权占有,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后甲去法院起诉要求福彩中心支付奖金。
问题:
甲的那10块是属于什么性质?
甲所得的10元钱属于不当得利。
甲答应分给乙五块属于什么?是否有效?
属于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于乙未作出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意思表示未达成一致,赠与合同未成立。
福利彩票中心是否应该把5000块钱给甲?
应该。因货币系种类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具有占有即所有的性质,一旦交付即发生所有权转移,取得货币之占有即取得货币的所有权,丧失货币的占有即失去货币的所有权,所以甲对这10元钱拥有所有权。
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法院应当支持甲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