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
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
B.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
C.丙银行贷给松花江公司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期
D.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套设备,是其基于对该设备的所有权而享有的取回权。前已分析,如果该设备不存在了,那么甲公司以直接损失额对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破产债权。故A项不选。债权人为参加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故B项也不对。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所以,丙银行贷给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的未到期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偿的部分,属于破产债权。所以,C、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