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事务所每年对业务收入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合伙人奖励20万元,对业务质量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合伙人罚款10万元。
    (2)事务所每三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对新晋升合伙人,事务所每年选取其已完成的一项业务进行质量检查。如连续五年合格,之后以三年为周期进行业务质量检查;如连续两个周期合格,之后以五年为周期进行业务质量检查。
    (4)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政策规定,每年由质量控制部门的高级经理及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5)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出现意见分歧时,应咨询事务所专业技术委员会,如分歧仍不能解决,经首席合伙人审批后方可出具审计报告。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不恰当。事务所的奖惩制度没有体现以质量为导向。 (2)不恰当。对事务所中需要按照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须每年至少一次获得这些人员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实施业务检查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4)不恰当。该评价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完成。 (5)不恰当。只有意见分歧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