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8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9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9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9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10年1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提起反诉的条件主要有:(1)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不能一个适用普通程序一个适用简易程序,一个适用一审程序一个适用二审程序。原审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则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4)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两诉必须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事实上的联系是指基于同一事实关系,法律上的联系是指两诉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5)反诉应当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并且反诉不属其他法院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法院受理反诉后,应当在同一程序中合并审理本诉和反诉,审理终结时,对于本诉和反诉应当分别做出裁判。此外,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