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唐朝法律规定,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称为(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唐朝时民间借贷关系已相当复杂,“借”一般是指使用借贷,“贷”一般指消费借贷。借贷契约分为有息和无息两种,前者称“出举”,后者称“负债”。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无论公私借贷都要有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杂律》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唐朝法律还规定,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称为“牵掣”。但牵掣前须向官府报告并经批准。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扣押,则可“役身折酬”,即驱使债务人及其家属以劳役,抵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