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2012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2013年)
A、
8200
B、
10000
C、
11440
D、
130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对纳税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一30000]×30%一2000=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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