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按照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法具有道德内容体现一定的道德性。自然法学派这一观点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
A.道德的原则可以上升为法律原则。
B.违反人道的法律不具有法的品质。
C.法的安定性原则优先。
D.只有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然法学派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观点。
自然法学派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观点是:在人定法(实在法)之上存在着自然法(正义或道德),只有体现道德内容的法律,才是具有法的品质的法律,否则,则是不法的法律。法与道德、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法的安全性原则,是指法应当与道德要求保持一致,不应成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具有法的品质的恶法。
与自然法学派相对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观点则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的结论不能通过道德判断或价值判断得出,无须参考道德准则,只要运用逻辑工具,直接由已预设的法律中演绎得出。法律无所谓善恶,只要是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即是法,恶法亦法。实在法才是有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