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自201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因此该银行第四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690-(564-0.7)-55]×5%=3.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