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见路边新架设的电力线路还不带电,私自割下200余米,价值1万余元。经查,该部分线路已经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在审查中,甲某还交待,曾经在1998年4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在1998年8月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甲某的行为:( )
A.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
B.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
C.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
D.构成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张某的三个行为分别构成三个不同性质的犯罪,构成数罪,需要并罚。其中盗割铁路专用电话线,一方面它属于电话线,属于通信设备,另一方面又是铁路专用的,涉及交通运输安全,属于法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处断,即按破坏交通设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