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8题)
A、
故意杀人罪(既遂)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故意杀人罪(未遂)
D、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甲欲杀常某而误将乙杀死,属于对象错误。由于常某和乙都是人,同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对象,甲无论是杀了谁都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之对象的范围,也没有使犯罪客体的性质发生变化,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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