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来,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来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本题中,在当事人A公司订立合同后分立时,债权人李某和债务人A公司并没有就债务承担达成什么约定,因此,债务人A公司对债权人李某的债务依法应由分立后的法人A、B、C三公司连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