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人民政府将其行政复议机构设在市法制局,李某因不服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法制局受理此复议案件,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 A.本案的复议决定书,应以法制局名义作出,加盖法制局的印章
  • B.市法制局提出对复议决定的意见,经市政府负责人同意或讨论通过后作出复议决定
  • C.若维持原行政处罚,则李某可以以法制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D.经法制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即可作出复议决定书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A项认为以法制局名义作出,加盖法制局印章错误,应是该市政府。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B项说法正确。如维持原处罚,李某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而非法制局为被告,C项说法错误。行政复议决定由法制局审查提出意见,由行政复议机关即市政府负责人而非法制办负责人同意或讨论后作出,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