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 )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放射性废物
危险废物
安全填埋
放射性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