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谈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修订案的特点。
【正确答案】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修订案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强化政府的污染防治责任。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然规定了各级政府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若干职责,但从总体上看过于原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修订案增加了以下内容: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政府应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时,也应统筹考虑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防治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第二,防止过度包装污染环境。修订案规定了以下措施:一是由政府制定标准,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对进口商品的包装物,提出了按照强制回收目录回收的要求。三是要求国务院方面在组织制定强制回收的包装物目录和具体回收办法时,应注意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强调机构之间的配合。
   第三,对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提出防治要求。对这一问题,修订案起草过程中有关方面有两种意见。多数意见认为,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废物和农村垃圾所造成的污染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但也有意见认为,目前将农村固体废物纳入城乡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修订案认真考虑了以上两种意见,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规定。对具备管理条件的领域,要求比较具体;对条件尚不够成熟的,要求比较原则,或者授权地方作出规定。
   第四,改革固体废物的进口管理方式。修订案在对废物进口的管理方面有几点变化:一是将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程度和环境风险高低分为禁止进口类、限制进口类和自动许可类,分别制定目录,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对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的进口,要求必须依法办理进口许可;对自动许可类固体废物的进口,要求必须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这里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除了实行限制进口的外,均应按照自动许可进口类进行管理。三是针对进口者逃避、无人承担固体废物退运责任的情况,追加承运人作为固体废物退运或者处置的责任承担人。
   第五,明确固体废物产生者发生终止、变更时的责任。修订案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之前,必须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以及有关场所和设施;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变更后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单位的工业固体废物负责处置。
   第六,对限期治理制度作重大改革。修订案规定:对违法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政府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七,修订案对法律责任的修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二是对新增加的部分条款规定了法律责任;三是加大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适当强化行政处罚措施的同时,修订案在现有污染损害赔偿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最常见的受污染者举证困难等问题,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数据等规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