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但直到2009年7月,天银公司分文未付,亨通公司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天银供求法院考虑到其资金困难为其主持调解,未获准许。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分期履行义务。天银公司在支付第一批还款义务后,表示已无力还款。经查,天银公司还拥有一栋别墅和对汇丰公司享有500万元到期债权。法院遂依亨通公司申请,向汇丰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申请主持调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能根据天银公司的申请主持调解。因为执行程序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过程,是行使强制执行权的程序,不得适用调解再行改变已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答题
两公司自行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对此协议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两公司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有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该行为属于执行和解。
问答题
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院裁定责令天银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不正确。根据《民诉意见》266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问答题
如果汇丰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法院不得对汇丰公司强制执行,对汇丰公司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
问答题
如果履行通知发出后,天银公司与汇丰公司达成协议,将债务清偿期推迟半年,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行为无效,法院仍可以在汇丰公司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汇丰公司的财产。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6条规定。
问答题
若汇丰公司也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对三洋公司向有400万的到期债权,法院能否再向三洋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得再对三洋公司发出履行通知。依据为《执行规定》第68条规定。
问答题
若汇丰公司收到履行通知后,仍擅自向天银公司履行债务,造成该财产不能追回,法院对汇丰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和解;执行异议;代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