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甲、乙两港相距x千米,逆水的时速为y千米,则顺水的时速为(y+20)千米。来回共用了8个小时,可列方程:前4小时应该走完了全程并逆水返航,航行的距离为后4个小时应该一直是在逆水返航,航行的距离为4y;前4小时比后4小时多行60千米,可列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