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该解释规定:
第2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3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选项A属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选项D属于“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均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应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故,选项A、D不当选。
选项B、C是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也归单位所有的犯罪,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考点] 请考生记住基本原则: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同时,请记住司法解释和这个《纪要》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用来考多选题最好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