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基础)请审读下列短稿,并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
中国古代的刻书业一般分为官刻、私刻和坊刻。官刻又称“公刻”,由官府或者官员个人主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有优势,积极采用印刷新技术,刻书规模大。士人、乡绅个人刻书,则称为“私刻”。私刻以赢利为目的,因主持者熟悉学术界读者需求,故刻书的选题有针对性,重视刻印经、史、子、集诸部之书,但陈腐内容较多,且刻书总量很少,流传至今的寥寥无几。坊刻又称“家刻”,刻书面向民间需求,不以赢利为目的,所刻之书以大众文化类为多,但其中粗制滥造、弄虚作假者不少。
(1)无“公刻”之说。
(2)官员个人主持的应属私刻。
(3)官刻采用印刷新技术并不积极。
(4)私刻并不以赢利为目的。
(5)陈腐内容多的是官刻书不是私刻书。
(6)私刻书的总量并不少甚至超过官刻书,流传至今的也很多。
(7)坊刻不称“家刻”。
(8)坊刻是以赢利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