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 )。
保护区
发掘
经济发展区
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区、发掘区、经济发展区对文物不仅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而且可能造成的对文物的破坏是相当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