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
刘甲,男,47岁,农民;刘乙,男,28岁,农民;王某,男,38岁,农民。2006年8月,某市某乡农民因收费、摊派等问题与当地政府发生矛盾和纠纷。几经上访未解决,村长刘甲与村民刘乙、王某等率领全村20多名村民带着猎枪、菜刀、炸石开山用的雷管,开着拖拉机堵在市政府广场,发誓不撤书记乡长的职务,就不回村,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劝导、疏散工作,并宣传《集会游行示威法》,要求群众解散返村等候处理。同时把主要负责人刘甲带离现场扣押,后来经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面做工作才解决了问题。
(1)刘甲等人的行为违反了《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哪些规定?
(2)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正确答案】[答题要点]
(1)①违反了和平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原则;②违反了要依法向主管机关及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并获得许可的规定;③违反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并由负责人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的规定。
(2)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③煽动民族分裂的;④有充分根据认为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