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天华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03年11月1日签订一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天华公司需于2004年3月15日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给海北公司双方未约定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在
____
。
A、
天华公司所在地
B、
海北公司所在地
C、
签订合同所在地
D、
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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