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初留抵税额8万元。当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粮食两批: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支付金额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40万元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购入其他商品支付不含税价款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生的水电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来水公司(采用6%的简易征税办法)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水费是10万元,供电企业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电费是50万元。

(3)因管理不善造成年初所购货物毁损,损失货物的账面成本78万元,其中包含30%的粮食(均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剩余的是其他货物购入时货物发生的运输成本均是账面成本的5%。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冰箱500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6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780万元,其中,销售粮食和植物油的含税收入为60万元。

(5)向老年福利院捐赠电风扇300台,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6万元。

(6)将上年购进的账面成本为58万元的床上用品用于换取家具商品一批,双方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批床上用品的现行市场公允价为78.3万元。

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请抵扣。企业发生的运输费用均取得合法的普通发票并依法抵扣进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2)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业务(3)中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业务(4)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5)分析床上用品换取家具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

(6)计算本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______

【正确答案】

(1)业务(1)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粮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可以凭收购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13%+500×17%=90.20(万元)

(2)业务(2)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自来水的征收率是6%。进项税额=10×6%+50×17%=9.1(万元)

(3)业务(3)中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粮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78×30%×(1-5%)÷(1-13%)×13%+78×30%×5%÷(1-7%)×7%=3.41(万元)其他货物应转出的进项税额=78×70%×(1-5%)×17%+78×70%×5%÷(1-7%)×7%=9.02(万元)合计应转出进项税额=3.41+9.02=12.43(万元)

(4)计算业务(4)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17%+36÷(1+17%)×17%+(780-60)÷(1+17%)×17%+60÷(1+13%)×13%=150.75(万元)

(5)床上用品换取家具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以物易物为特殊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对于换入的家具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78.3×17%=13.31(万元)进项税额=13.31(万元)

(6)本月应纳增值税业务(5)对外捐赠应当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6÷(1+17%)×17%=0.87(万元)销项税额合计=150.75+13.31+0.87=164.93(万元)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90.20+9.1+13.31-12.43=100.18(万元)应纳增值税=164.93-100.18-8=56.7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