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个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其主营业务既包括零售,也包括大宗商品采购业务。2014年~2015年,甲公司发生与收入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 5年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 60万元。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人银行。
(2)甲公司下设-个手机专卖场,2015年7月为促进销售,推出以下计划:购买手机送话费活动。在该卖场消费满1000元可以获得50元电话充值卡1张,该充值卡2年内有效。当月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其中2万元的消费未满足该活动条款。客户每使用-张充值卡,甲公司需向移动公司支付35元。当年共使用500张充值卡。甲公司预计该充值卡将全部被使用。
(3)甲公司从2014年起向办理购物卡且累计消费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客户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10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1元)购买甲公司经营的任何-种商品;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作废;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客户购买商品时使用的奖励积分。2014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1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下同),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1000万分,客户当年使用奖励积分共计500万分。2014年末,甲公司估计2014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70%使用。2015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2000万元(不包括代理乙公司销售的A商品),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2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500万分。2015年末,甲公司估计2015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90%使用。
(4)甲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乙公司,从事公路的建设和经营。2015年3月5日,甲公司(合同投资方)、乙公司(项目公司)与某地政府(合同授予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该政府将-条公路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甲公司。协议约定,甲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进行公路的建设和经营,建设期3年,经营期30年;建设期内,甲公司按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建没公路,所需资金自行筹集;公路建造完成后,甲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经营期满后,甲公司应按协议约定的性能和状态将公路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运行中,建造及经营、维护均由乙公司实际执行。
乙公司采用自行建造的方式建造公路,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建造成本20000万元(其中,原材料13000万元,职工薪酬3000万元,机械作业4000万元),预计完成建造尚需发生成本60000万元。乙公司预计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为项目建造成本加上10%的利润。
其他资料:甲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除特殊说明外,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影响。
要求:
1.根据资料(1),简述收入确认原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________
资料(1)现金折扣销售下,企业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买方实际享受折扣时,销售方计入财务费用。2月1日实际销售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
贷:库存商品 1 60
2月1 9日实际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2
财务费用 2
贷:应收账款 234
2.根据资料(2),确定甲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企业赠送的充值卡属于代表第三方归集的情形,企业销售手机时应该将手机的价款与充值卡的总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将来客户实际使用充值卡时,根据充值卡的价值与向移动公司支付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2015年7月份销售手机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1
递延收益 [(100-2)/1000×50]4.9
实际使用时
借:递延收益 (50×500/10000)2.5
贷:银行存款 (35×500/10000)1.75
其他业务收入 0.75
3.根据资料(3),计算甲公司2015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2014年尚未?换值墓始壑担?000×0.1-1000 ×0.1 ×500/(1000 ×70%)=28.57(万元)。2015年确认收入=2000-2000 × 0.1+28.57+(500-28.57/0.1)/(2000×90%)×2000×0.1=1852.38(万元)。
2015年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
递延收益 200
借:递延收益 52.38
贷:主营业务收入 52.38
4.根据资料(4)简述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原则,计算乙公司应确认的收入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乙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建设和经营高速公路属于BOT业务,提供建造服务的,在建造期内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建造合同收入按照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开发支出。乙公司该工程的完工百分比=20000/(20000+60000)=25%,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20000+60000)×25%=20000(万元),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20000+60000)×25%×(1+10%)=22000(万元)
乙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0
贷:原材料 13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
累计折旧 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000
借:无形资产(或开发支出) 22000
贷:工程结算 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