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李某系A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师、部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5月8日与甲企业商讨房地产评估事宜。由于李某曾于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甲企业财务部门任经理,双方比较熟悉,故甲企业以该企业房地产平均每平方米评估价值不低于8000元为条件,决定是否委托A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李某为了评估公司的利益,口头承诺了甲企业的要求,并接受了甲企业的委托。
    李某按照资产评估协议书的要求在5日内完成了对甲企业房地产的评估,评估结果为每平方米7300元。因李某曾对甲企业有过口头承诺,即不动产评估值不低于每平方米8000元。李某认为7300元/m2与8000元/m2之差并未超过10%,属于正常误差范围,而且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种估计,带有咨询性质,故以每平方米8000元出具了评估报告;并打电话给本所已在外地开会一周的资产评估师周某,得到允许后,加盖李某本人和周某的资产评估师印鉴并签字,又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签字,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交与甲企业;同时将该评估报告书送给在乙企业当顾问的评估专家赵某一份。
    要求:根据以上背景资料,指出题中所述违反资产评估行业规范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企业与李某约定评估价值不低于每平方米8000元。

理由:为了保证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性,任何人都不允许对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的评估工作进行非法干预,更不能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评估专业人员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2)李某以资产评估师周某的名义签字并加盖印章。

理由:资产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3)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签字,但没有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理由:评估报告正文应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4)将评估报告书送给在乙企业当顾问的赵某。

理由:资产评估师应保守客户商业秘密,李某不得擅自将评估报告送给他人。

(5)评估结果为每平方米7300元,以每平方米8000元出具了评估报告。

理由: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是对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