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天美公司与华意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单独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后两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天美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华意公司赔偿其损失,但并未声明二者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通知华意公司应诉,华意公司也未提出异议并进行了答辩。在开庭法庭调查程序中,华意公司出示了仲裁协议书,并提出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中止诉讼
  • B.终结诉讼
  • C.继续审理
  • D.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 《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