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试述国际条约如何在国内适用?
【正确答案】条约的适用涉及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空间范围以及在缔约国内执行以及条约冲突如何解决等问题。
   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一般条约自其生效之日起开始适用,其有效期由条约明文加以规定。对有些限期条约还作了条约期满之前或以后经协议等方式继续延长的规定。立法性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约章一般不规定有效期,其适用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没有溯及力。对于当事国在条约生效以前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事实,条约的规定对该国不发生拘束力。
   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是指条约适用的领土范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9条规定:“除条约表示不同意思,或另经确定外,条约对每一当事国之拘束力及于其全部领土。”条约的规定应在当事国全部领土范围内适用,这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条约在缔约国内的执行。国家缔结条约就是要享受条约规定的权利并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如果缔约国不在其领土范围内执行条约,条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缔约也就没有意义。因此,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对其有效的条约在其领土范围内的执行。对此,有的国家规定条约是该国法律的一部分。有的国家虽未明文规定条约在其国内法中的地位,但也是应该履行的。现在有些国家公约明文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来保证条约在其领土内的执行。
   条约的冲突。条约的冲突是指缔约国先后所订立的两个条约的内容不一致时,哪一个条约优先适用的问题。这是由于现代条约关系日益复杂,几个条约就同一事项规定相互矛盾之事时有发生,条约的适用问题就产生了谁优先适用的问题。在条约的优先适用方面,《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宪章之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重申了这一原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就同一事项先后所订条约的适用规定如下:
   如果条约明文规定不违反先订或后订条约,或不得视为与先订或后订条约不合,该先订或后订条约应视为优先;如果条约无明文规定,当先订条约的当事国也为后订条约的当事国时,但在后订条约没有终止或停止施行先订条约的情况下,先订条约仅在其规定与后订条约相符合的范围内适用,即按后订条约执行;如果后订条约的当事国不包括先订条约的全体当事国,在同为两个条约的当事国与仅为一个条约的当事国之间,其权利与义务则依两国同为当事国的条约的规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