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14年12月2日从A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所购该批产品的价格为4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2014年12月16日付清货款。则该企业付款时应该冲减的财务费用金额为( )万元。
解析:2014年12月16日付款,满足现金折扣条件1/20。由于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所以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为(450+450×17%)×1%=5.265(万元),应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即付款时应该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为5.2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