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据唐律规定,对于“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形成的赃罪是______。
A、
受财枉法
B、
受财不枉法
C、
坐赃
D、
受所监临财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唐律首次将六种不法所得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称为“六赃”,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唐律疏议·杂律》规定:“然坐赃者,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坐赃致罪’。”可见,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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