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娱乐业,2015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为300万元;
    (2)营业成本750万元;
    (3)管理费用320万元;
    (4)财务费用108万元;
    (5)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公益性捐赠30万元。
    要求: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利润总额=(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万元),
   公益性捐赠限额=222×12%=26.64(万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无需进行税务调整。
   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3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26.64万元,所以调增30-26.64=3.3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22-100+10+3.36=135.36(万元),
   201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35.36×25%=3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