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方式之一,下列行为中,属于负担行为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负担行为是指是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的首要义务是确定某项给付义务,即产生债务关系。负担行为的直接后果是使义务人负担了一项义务。但是这种义务仅仅是观念上的义务,尚没有开始履行。所以,对于一项具体的交易过程来讲,负担行为不是目的,它仅仅是一种物权或者其他权利变动的准备阶段。从负担行为的概念来分析,B项中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的后果是使合同当事人负担了交付货物或者付款的义务,属于负担行为。D项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使双方当事人承担了不同的义务,属于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通俗地讲,处分行为就是直接使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是支配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处分行为的客体可以是权利,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是物。A项中以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属于对自有权利的处分,C项中放弃债权的书面意思表示也属于对权利的处分行为。所以,本题中B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