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98年4月,某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处的人员接到举报,举报人反映徐某经营的摊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市场管理处的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徐某销售的商品质量低劣,遂根据《某省商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封了徐某的摊位,没收了其商品并处以500元的罚款。徐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该市场管理处享有行政管理权,是否当然享有行政处罚权?
【正确答案】该市场管理处不享有行政处罚权。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5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根据《某省商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某市场管理处有管理商品批发市场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也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我国的行政管理运作中,管理需要以处罚作为后盾。但这并不意味着享有管理权就必然享有处罚权,当一个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需要以处罚为强制力时,既可能由该部门依法处罚,也可能由其他部门处罚。因此,认定一个管理部门是否也同时是行政处罚主体,应看其是否有法律规定或授予的行政处罚权。本案中,对于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工商管理法规的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市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处不享有行政处罚权,也不具有行政处罚执行主体的资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