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P38不安抗辩权又称为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应当先履行,但由于承包人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预付款,即行使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