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 )。
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出租人不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经出卖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在不损害出卖人利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
《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