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国人甲向A国地方法院、A国政府和联合国递交一份所有权声明,宣布他是月球的土地所有者。他注册成立“月球大使馆”公司销售月球土地,并在世界多个国家建立了分公司。B国人乙与甲签订协议,代理销售月球北纬20°~24°、西经30°~34°之间的土地,并向B国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登记成立“月球大使馆”分公司,开始销售月球土地。B国人只要向“月球大使馆”分公司交纳一小笔费用即可取得A国总公司颁发的“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购买者据此可拥有所购买月球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以上和地下3公里以内的矿物产权。B国是1979年《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的缔约国。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B国应该如何对待“月球大使馆”分公司及其销售月球土地的行为。
【正确答案】B国应该撤销“月球大使馆”分公司的登记,禁止其销售月球土地,认定代理销售协议和出售的月球土地所有权无效。
   (1) 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不能据为已有是外层空间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第2条规定,各国不得通过主张要求、使用或占领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措施,把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据为己有。1979年《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月球协定》第11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月球及其自然资源均为全体人类的共同财产。月球不得由国家依据主权要求,通过利用或占领,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据为己有。该条第3款还明确规定了私人的责任:月球的表面或表面下层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的自然资源均不应成为任何国家、政府间或非政府国际组织、国家组织或非政府实体或任何自然人的财产。
   (2) B国是《月球协定》的缔约国,有责任使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国内得到遵守。B国人乙与A国人甲签订代理销售月球土地协议以及销售月球土地违反了《月球协定》确立的规则,B国有义务撤销公司登记、禁止销售和认定代理协议与所售土地所有权无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