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关于内部存货交易的抵消处理中,对存货项目的影响额为( )万元。
2006年的抵消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80
(母公司销售存货时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80
借:营业收入 300
贷:营业成本 300
借:营业成本 80
贷:存货 80
2006年末集团角度存货成本160万元,可变现净值14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应有余额 20万元,已有余额80万元,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
2006年末子公司角度存货成本240万元,可变现净值14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16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60
2006年末集团角度存货账面价值140万元,计税基础24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40-140)×25%=25(万元)。
2006年末子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40万元,计税基础240万元,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40-140)×25%=25(万元)。
所以所得税无需作抵消分录。
对存货项目的影响=-80-8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