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等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将对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医疗费以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问答题
5.如何认定赵某和刘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正确答案】赵某、刘某的行为属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赵某和刘某互不相识,没有意思联络,两个人的行为各自独立。但赵某、刘某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高某的同一损害,且赵某、刘某的各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同一损害的发生,因而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赵某、刘某应当对高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刘某、赵某的行为造成高某的人身伤害具有同一的不可分割性,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高某的伤害,因而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