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资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上月购进并入库的原材料一批,本月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金17万元;
(2)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给A厂机床30台,共60万元(不含税),货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在银行办妥,货款尚未收到;
(3)采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给B厂机床100台,价款共200万元(不含税),货已发出,合同规定本月到期货款40万元,但实际上只收回了30万元;
(4)销售一批小型农用机械,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13万元,上月已收预收款20万元,本月发货并办托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
(5)盘亏一批2011年2月份购人的物资(已抵扣进项税额为6.8万元),盘亏金额为1万元;
(6)采用其他方式销售给C厂一些机床配件,价款70万元(不含税),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请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各项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2)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并计算该物资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______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60×17%+40×17%+113÷(1+13%)×13%+70×17%=41.9(万亓)
进项税额为:17-1×17%=16.83(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为:41.9-16.83=25.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