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从事药品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