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赠与合同
[解析]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题中乙表示了赠与的意思,但甲并没有表示接受赠与,所以双方的赠与合同没有成立。而甲事后还乙500元,乙接受。因此甲乙之间存在一个默示的借款合同。乙是债权人,甲为债务人。因此乙有权要求甲偿还剩余债务300元。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