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5个月。合同约定:管理费按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0%计取,利润按人材机费用和管理费之和的6%计取,规费按人材机费用、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4%计取,增值税率为1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1500元/台班,施工机械闲置补偿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取,人员窝工补偿为50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施工待用材料损失补偿、机械闲置补偿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计取。(各费用项目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施工前,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并经确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每月按30天计):
问答题 针对事件1,确定施工单位和业主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各自应承担损失的内容;列式计算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费用补偿数额;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天数,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施工单位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应承担损失的内容:施工机械损失8万元,基坑及围护支撑结构损失30万元(按周转材料考虑),施工办公设施损失3万元,施工人员受伤损失2万元。
业主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应承担损失的内容:施工待用材料损失24万元,修复工作发生人材机费用共21万元。
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费用补偿=[24+21×(1+10%)×(1+6%)]×(1+4%)×(1+11%)=55.97(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天数为30天。理由:持续10天的季节性大雨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不可索赔。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且A工作是关键工作,工期应当顺延。
问答题 事件2中,应给施工单位的窝工补偿费用为多少万元?修改后的基础分部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窝工补偿费用=(150×50+20×1500×60%)×(1+4%)×(1+11%)/10000=2.94(万元)。
修改后的基础分部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25×(1+10%)×(1+6%)×(1+25%)×(1+4%)×(1+11%)=42.06(万元)。
问答题 针对事件3,绘制批准A工作工期索赔和增加K工作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指出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批准A工作工期索赔和增加K工作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问答题 事件4中,在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D,G,I工作的流水工期为多少个月?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提前奖励金额为多少万元?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先采用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法计算出流水步距K:
(1)对每一个施工过程在各流水段上的流水节拍依次累加,可得施工过程D为1,2,3;施工过程G为1,3,4;施工过程I为1,2,3。
(2)错位相减求得差数列,在差数列中取最大值求得流水步距。则K D,G =max[1-0.2-1,3-3,0-4]=1(月);K G,I =max[1-0,3-1,4-2,0-3]=2(月)。
根据施工工艺关系,K工作为I工作的紧前工作。
流水工期=1+2+1+1+1+1=7(月)。
在将D,G,I工作改变组织方式后,线路A→C→E→K→I变为了关键线路,实际工期=(4+10/30)+3+2+2+3=14.33(月),则工期提前奖励金额=(15-14.33)×30=20.10(万元)。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不可抗力的风险分担原则。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的施工机械损失、基坑及围护支撑结构损失、施工办公设施损失、施工人员受伤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待用材料损失和修复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业主负责。季节性降雨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不能索赔。季节性大雨过后引发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可索赔工期。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施工索赔费用的计算。地质条件不符,属于业主责任,施工单位可以索赔费用。人工窝工补偿和机械闲置补偿不计算管理费和利润。增加工程量可索赔人材机、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注意还有措施费。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网络计划的调整和综合单价的调整。网络图的调整要不改变各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可以使用虚工作。虚工作既不消耗时间,也不消耗资源。虚工作主要用来表示相邻两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流水工期和工期提前奖励的计算。在非节奏流水施工中,通常采用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法计算流水步距。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法的基本步骤如下:(1)对每一个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依次累加,求得各施工过程流水节拍的累加数列;(2)将相邻施工过程流水节拍累加数列中的后者错后一位,相减后求得一个差数列;(3)在差数列中取最大值,即为这两个相邻施工过程的流水步距。T=∑K+∑t n +∑Z+∑G-∑C,式中,T为流水施工工期;∑K为各施工过程(或专业工作队)之间流水步距之和;∑t n 为最后一个施工过程(或专业工作队)在各施工段流水节拍之和;∑Z为组织间歇时间之和;∑G为工艺间歇时间之和;∑C为提前插入时间之和。结合本案例实际,根据施工工艺关系,新增加的K工作为I工作的紧前工作,故在计算流水工期时要考虑工艺间歇。在确定实际工期时需注意,在将D,G,I工作组织流水施工后,关键线路发生了变化(注:题目中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已废止,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