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4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1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25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请问:
问答题
丁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有劳务出资。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没有劳务出资的内容。
问答题
戊以技术成果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办理什么法律手续?
【正确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超过了20%的标准,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办理过户手续。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25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问答题
一长期客户(为个体户)因资金周转不灵,请A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一笔债务担保,能否答应?
【正确答案】不能答应,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问答题
鉴于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进行储蓄,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不合法,应没收违法所得,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帐册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答题
乙承诺出资40万,实际出资30万,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问答题
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由于股东人数较少,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问答题
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转让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题目中,已有过半数股东通过,所以转让给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问答题
公司成立后,乙为扩展市场,以A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B有限责任公司设了一合伙企业进行销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不得向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投资。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2条第1款:"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公司不得向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