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债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B、
建筑物倒塌伤害到他人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不当得利者应将不当利益上缴国库
D、
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可能会产生侵权之债
E、
施工单位可能与重型机械供应商产生债的关系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考点]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选项B错误。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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