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致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正确答案】甲传真订货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内容——价格条款,而邀请乙报价;所以不属于要约的性质。乙报价的性质属于要约。 根据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①内容具体确定,此项条件要求要约应当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内容;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传真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要求甲按期回复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完全接受要约的内容,并于承诺期内做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与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该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乙双方虽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甲也接受,并未及时提出异议,所以该合同成立。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 对乙行使该种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乙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撤销权的时效,法律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