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东县交通局有关S253省道东环路段绿化工程交工管养的请示
县政府:
S253省道东环路段绿化工程由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组成由道路两侧行道树、中分带绿化等项目。总长约10.5公里左右,工程于2013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4月20日竣工。现予请示组织工程验收,并交付县园林局进行养护管理。同时,请县政府核拨S523省道西环路段绿化工程预算调整经费5万元。
当否,请决定。
明东县交通局
2015年4月28日
1.题目中的“有关”改为“关于”。
2.“工程组成由道路两侧行道树、中分带绿化等项目”改为“工程由道路两侧行道树、中分带绿化等项目组成”。
3.“总长约10.5公里左右”中的“左右”去掉。
4.一文一事。“同时,请县政府核拨S523省道西环路段绿化工程预算调整经费5万元”删除。
5.“当否,请决定”改为“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