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3.某税务师2019年3月对企业2018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2018年12月将职工食堂建设部门领用的库存材料成本30 000元计人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30 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2018年年底企业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80 000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120 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230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是400 000元,请做出企业的会计调整分录。(增值税税率为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正确答案】分摊率=30 000÷(120 000+230 000+400 000)×100%=4%。
在产品应分摊数额=120 000×4%=4 800 (元)。
库存商品应分摊数额=230 000×4%=9 200 (元)。
销售产品成本应分摊数额=400 000×4%=16 000(元)。
调整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4 800
贷:生产成本 4 800
库存商品 9 2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8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 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