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甲以一辆轿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出资的轿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
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2.5万元
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5万元
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出资方式。《公司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可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A项错误;《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30/%为3万元,且只有股东乙用货币出资,因此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3万元而不是2.5万元,B项错误;只要货币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本题中的出资即符合法律规定,即非货币财产出资额最高可达到7万元,因此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5万元,C项正确;《公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可见,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