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08年7月以发票所载金额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10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签订产权转移书据,不能取得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的评估价格。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800000-500000)×5%×(1+7%+3%)=16500(元)
问答题
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800000×0.5‰=400(元)
问答题
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存量房无法取得评估价,但有发票所载金额,购买1年零10个月,按照2年计算加扣发票金额的5%,相关税费可扣除但不能加扣。
可扣除项目=500000×(1+5%×2)+10000+16500+400=576900(元)
增值额=800000-576900=223100(元)
增值率=223100÷576900≈38.67%<50%
土地增值税=223100×30%=66930(元)
问答题
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0-500000-10000-16500-400-66930)×20%=206170×20%=412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