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施工企业于2013年3月5日收到某建材商发来的一封商业要约信函,上面说有一批低价的钢筋可以供应并注明具体的型号和价格,要约函末称“你公司若承诺,必须在2013年3月6日前做出,过期不候”,施工企业为了证实一下,随即打了商业要约上的联系电话给建材商,结果建材商说信早就发出了你怎么这么晚才打过来,建材已经被别的施工单位预定了,这个要约现在撤回,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由于是邮寄延误的原因,所以施工企业完全有理由要求邮政局赔偿损失
  • B.在施工企业承诺前,建材商撤回了要约
  • C.要约已经不能撤销,因为要约上注明了期限
  • D.施工企业还没有做准备工作,所以要约可以撤销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邮政法规定平信的延误,邮政不予赔偿,所以A项错,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建材商的商业要约信函有具体的型号和价格,可以认定为要约。而且在此封要约信函的最后注明了承诺期限,因此此要约是不能撤销的,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