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营改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1月5日,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支付技术维护费共计10000元,其中专用设备6000元,服务费用4000元。该设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无残值。
(2)1月发生法律咨询收入价税合计120万元,购买纸张等耗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8万元,税金0.476万元。
(3)2月5日,向国税上交1月份的增值税款项。
(4)2月份共取得咨询收入不含税82万元;涉税鉴证不含税收入80万元;2月购进计算机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万元,税金7.14万元。
(5)2月份,将闲置资金100万元借贷给其他企业使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利息于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当月均通过了认证。
要求:请计算2017年1、2月份甲公司的应纳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涉税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月份
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120/(1+6%)×6%=6.79(万元)
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0.47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6.79-0.476-1=5.314(万元)
2月份
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80+82)×6%=9.72(万元)
应纳增值税的进项税=7.14(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9.72-7.14=2.58(万元)
(2)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月份
①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增值税税控系统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②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000
贷:管理费用——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4000
③咨询收入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900
主营业务收入 1132100
④购买纸张耗材等:
借:原材料 2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760
贷:银行存款 32760
⑤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31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3140
2月份:
①缴纳上月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3140
贷:银行存款 53140
②咨询收入、涉税鉴证收入:
借:银行存款 1717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7200
③购进计算机价款42万元,税金7.14万元:
借:固定资产 4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1400
贷:银行存款 491400
④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后续折旧处理: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00
贷:累计折旧——增值税税控系统 100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月折旧额=6000/(5×12)=100(元))
⑤各月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16.98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83.02
[提示]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而会计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实现,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借款期满,一次性确认销项税额6792.48元(283.02×12×2),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792.4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92.48
⑥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58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