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借给乙4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4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A项正确,B项错误。只要债务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就属于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况。本题中乙尽管发了催收通知,依然属于怠于行使权利,故甲可以行使代位权,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错误。代位权诉讼中,是债权人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因此,丙是被告,债务人乙可以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项错误。
D项正确。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约定的仲裁条款只是排除乙丙双方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没有关系,故D项正确。